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
3.1.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的内容确定,包括:
1 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;
2 设计概算的编制、审核与调整;
3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;
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;
5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;
6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;
7 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;
8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;
9 其他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工作。
3.1.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前,应根据自身企业的资质条件、以往业绩,以及能够配备的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、时间要求、成果质量要求、项目风险等方面做出是否承接的判断,并不得以上述理由中止合同。
3.1.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,应关注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,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力求做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,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咨询,并应依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的服务内容、范围、深度和参与程度编制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。
3.1.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,应依据国家、行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有关标准编制各类成果文件,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内容、格式和准确度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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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